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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投资者保护”案例18—以“领导亲属”背书的非法集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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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投资者保护”案例18—以“领导亲属”背书的非法集资

2007年至2010年期间,被告人杨某利用其为某粮食局领导亲属的身份,以倒卖国家储备粮、经营稻花香酒和枝江大曲代理等项目为由,以承诺支付2至5分月息为饵,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。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“拆东墙补西墙”,致使2544.2万元的集资款无法偿还。2010 年中秋节前,因无力偿还债务,杨某携款举家逃匿,2018年6月14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2019年6月4日,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40万元。

风险提示:一些特许、垄断投资项目看似能够带来高额回报,若再有所谓的“官员”或“官员家属”担保背书,更加让人觉得安全可靠。但任何投资都伴随着风险,收益越高风险越高。在此提醒广大群众,绝对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、学者、官员站台,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。

发布时间:2024-03-15 访问量:79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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